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关注这10个典型案例(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值此“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来临之际,上海金融法院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联合选编了十件证券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十件案例中,法院、投资者保护机构以及调解组织等各方主体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协同联动,综合运用示范性判决全链条纠纷化解机制、证券纠纷协同化解机制、示范调解机制、诉讼与非诉讼解纷衔接机制等多种方式高效化解群体性纠纷。此次案例发布,旨在传递解纷智慧,凝聚解纷合力,做深做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不断提升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水平。
案例3:首创“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机制与公司破产重整一体推进
——投资者与某科技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调解案
基本案情:
某科技公司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2017年,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认定某科技公司在2004年至2014年年报及2015年半年报中未依法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作出后,共有3104名投资者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赔偿因虚假陈述导致的投资损失。群体性纠纷化解期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7日裁定受理对某科技公司的重整申请,于2022年12月26日裁定确认某科技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化解方法:
该群体性纠纷涉及投资者众多,纠纷化解期间某科技公司经历重整程序,纠纷化解周期长,难度大。法院与调解组织创新纠纷化解方式,合力推动3071件纠纷以调撤方式化解。一是首创示范性判决全链条群体性纠纷化解机制。上海金融法院选取该系列案中具有代表性的示范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示范判决生效后,发挥示范案件的引领作用,对与示范案件具有共通的事实争点和法律争点的其他案件,委托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等调解组织开展专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司法确认。1251件纠纷以调撤方式化解。二是构建多元主体破产重整协同机制。某科技公司重整期间,上海金融法院将纠纷化解与破产重整通盘考量,与破产案件审理法院及破产管理人建立协同机制,共享损失核定数据,推动投资者债权申报及破产管理人审核流程的简化。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于两周内对970名投资者出具损失核定意见书,助力投资者快速申报债权并获偿。三是统筹破产重整方案推进纠纷化解。某科技公司重整成功后,上海金融法院与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加强协作,充分考虑某科技公司重整方案、实际赔付能力以及以股抵债执行时间等因素,科学拟定后续纠纷调解方案,统筹兼顾重整后某科技公司的有序经营以及投资者利益尽快兑现,850名投资者所涉纠纷高效化解。
